都市小说《历久弥新》目前已经全面完结,林恒陈秀兰之间的故事十分好看,作者“林恒”创作的主要内容有:60岁的林恒意外回到了那个车马很慢,生活艰苦,但思想纯粹的80年代。重活一世,他没什么高远志向,只想弥补遗憾,带着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生活。而这一切,要从截胡一条大狼狗,拿上弓箭上山打猎开始说起。【年代文,日常、上山,打猎、种田、养殖、爱老婆,培养孩子,温馨,欢快,舒适】......
主角是林恒陈秀兰的精选都市小说《历久弥新》,小说作者是“林恒”,书中精彩内容是:将第二个绿胡刁子的内脏掏出来丢给雄霸的时候,林恒发现它第一个内脏都还没吃,而是眼巴巴的看着辣椒面。“傻狗,那东西你不能吃!”林恒无奈,这狗太聪明了也不行,啥都想尝试一下。“汪汪!”雄霸不服,为啥你都可以吃,我就不行?“秀兰,给它撒一点辣椒面。”林恒看了这傻狗一眼,说道...
在线试读
下午四点半,西斜的太阳将云染的金黄,从白石沟的西边折射过来,温暖而不热烈,光明而不耀眼。
白石沟宽阔的河谷两岸绿树林立,仿佛是一片桃园乐途,小巧的山溪在峡谷中欢快跳跃,清脆悦耳的水流上和呼呼的微风好似一首动人的旋律。
溪流边上是一颗颗零星排布的白色怪石,以及少量松软的沙地。
林恒和秀兰背靠溪流而坐,手上拿着的绿胡刁子在火光之中烧的噼里啪啦,羽毛在火焰之中快速融化,散发出一股烧指甲一般的焦臭味。
剩余的残骸卷缩在了皮肉上,使得本来应该很漂亮的烤鸟变得黑不溜秋。
“嗷呜~~”
秀兰在怀疑这样烤是否真的能吃,雄霸在火堆边缘来回的晃悠,张着嘴摇着尾,哈喇子都快流了一地。
“好了,这三只烤好了!”
林恒将其中两只递给秀兰,自己拿着一只,用柴刀将粘在皮毛上的焦黑羽毛残骸刮除干净。
顿时间,金黄色的皮毛就显露出来了,再将肚子剖开,将熟透的内脏轻轻的抠出来丢给雄霸,一只散发着肉香味的烤鸟就可以吃了。
林恒率先撕下了一半,将从家里包好的盐和辣椒拿出来掺合到一起,蘸了一点,一口下去顿时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小鸟的肉细腻柔软,连骨头都可以直接咬烂吃下去,就像是乳鸽一般,但又比乳鸽多了一股嚼劲。
“真的很好吃,你尝尝!”
林恒撕下一块,蘸了一点辣椒面喂给秀兰。
秀兰张开红唇,接了过去,嚼了两口不由的眨了眨眼睛:“没想到真的还不错啊。”
“给,剩下的半个给你,我来处理剩下两个。”林恒将剩下一半给了秀兰。
将第二个绿胡刁子的内脏掏出来丢给雄霸的时候,林恒发现它第一个内脏都还没吃,而是眼巴巴的看着辣椒面。
“傻狗,那东西你不能吃!”林恒无奈,这狗太聪明了也不行,啥都想尝试一下。
“汪汪!”
雄霸不服,为啥你都可以吃,我就不行?
“秀兰,给它撒一点辣椒面。”林恒看了这傻狗一眼,说道。
秀兰给它撒了一点辣椒面,雄霸顿时一口吃了下去。
阿嚏!!
刚吃到嘴里,它就直接打了一个喷嚏,转身跑到小溪狂喝溪水。
“这下不吃了吧?”
林恒无奈的摇了摇头,将处理好的鸟肉给了秀兰,拿着内脏在溪水里涮了涮,丢给了雄霸。
这次它乖乖的吃了,不过看向林恒和秀兰的眼神变得奇怪,似乎在说你们人类吃的真花。
“张嘴!”
秀兰将一块肉递到林恒嘴边。
林恒嘿嘿一笑张嘴吃掉,他烤肉,秀兰拿着烤好的自己一口他一口,慢悠悠的吃着。
渴了就拿桐树叶折成一个勺子舀清凉的溪水喝,时不时的再来一口窝窝头,小日子惬意的很。
绿胡刁子两人吃了四只,剩下的六只全都给了雄霸。
“斑鸠我们做个叫花鸡。”
林恒将斑鸠毛烤掉,内脏掏出,清洗干净后抹上盐,摘了一点山胡椒放进肚子,然后用树叶包住再拿黄泥一裹,丢进了火堆之中烧。
“我发现了一些早熟的刺莓,一起放进去吧。”
林恒第二只斑鸠还没有裹泥巴的时候,秀兰带回了了一捧刺梅,献宝似的递给了林恒。
“好东西。”
林恒眼睛一亮,这是他在山上最喜欢吃的野果之一,味道极好,一般是在端午节前后成熟,现在距离端午节还有二十来天,能发现也很正常。
他连忙掰开斑鸠腹部,把里面的山胡椒拿出来,示意秀兰把刺莓丢进去。
秀兰留了三颗喂给林恒,剩下的全都丢进了斑鸠肚子,然后被林恒包裹起来做成了叫花鸡。
“我还看到了一些羊奶子,可惜还是绿的。”秀兰颇为可惜的说道。
刚刚吃完绿胡刁子她就在四处晃悠了。
“没事,附近应该还有刺莓,我们再去找一点。”林恒笑着说,刺莓最喜欢长在河沟边,这附近肯定还有。
“好!”
秀兰点点头,和林恒一起去找刺莓。
“嗷呜~”
雄霸吃完了绿胡刁子有点饱,躺在石头上晒太阳。看到两人离开也只是抬起狗头象征性的发出了一声呼喊,然后低下头继续睡觉。
觉得热了它就去水里洗个澡,回来继续晒太阳,主打的就是一个悠闲。
“果然还有很多。”
秀兰露出欢喜的笑容,看着面前好几树刺莓开心的不得了。
“我们把刺莓摘了,放到小溪边上,一边泡脚一边吃。”
林恒提议道。
秀兰眨了眨眼睛,点头:“可以。”
摘着刺莓,林恒偶然看到了旁边一颗山茶树正开着艳丽的白花,不由的就伸手摘了几朵。
“秀兰!”林恒呼唤。
“干嘛?”
秀兰刚扭过头来,林恒就把雪白的山茶花递到她面前。
“给你。”林恒笑着道。
秀兰呆了一下,转过了头:“给我插上吧。”
“好勒。”林恒笑着把话给老婆插在头上。
他想起了自己当初在绿水县第一次看到秀兰的时候,她在卖豆腐干,然后就被自己一束山茶花骗到了手。
“好看!”
插上一朵花,秀兰看起来多了一丝清雅的气质。
秀兰眨了眨眼睛,没说话,嘴角泛起了一抹笑容。
两人摘了多半斤的刺莓来到了小溪边上。
林恒找了一个小巧,底部有柔软细沙的小水潭,找来两个石板放在岸边当做板凳。
两人把鞋一脱,脚泡在水里,水不深,就十五厘米左右,松软的沙子踩上去就像是在给脚部按摩。
秀兰一双秀脚在水里微微荡漾,皮肤细腻雪白,吃着刺莓和一个小女孩似的,自己吃一颗,喂给林恒一颗。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秀兰虽然比林恒大一岁多,她今年也才21岁,在后世这个年龄还在上大学呢,只是在这个年代早早的背上了生活的重担。
这种难得的闲暇时光,她就表现出了有些幼稚的一面,拿着脚戏水,脸上时不时的浮现笑容。
“我去看叫花鸡做好了没有。”
刺莓吃的还剩一捧,林恒注意到自己架的最后一把火也已经熄灭,走过去查看有没有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