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连载中的都市小说《白山黑水》,热血十足!主人公分别是陈志恒陈月,由大神作者“陈志恒”精心所写,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重生80年代,白山黑水之间。山上,有淘金客和猎鹿人的传说。水中,有放排人和淘金者的故事。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炮,到处都散发着野蛮原始气息的年代里,有个人决定离开城市,走入乡村,走进大山里。去水中网鱼,到山上挖菜,拿着枪去打野猪,拿着棍子去逗傻狍子……放松下来的时候,就坐下来,喝着桦木茶,看着太阳落。这日子,也挺有意思的。......
都市小说《白山黑水》,现已完结,主要人物是陈志恒陈月,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陈志恒”,非常的有看点,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支起一个粗树枝做横杆,绕在狼王的腹部,陈志恒聚精会神的开始了自己的工作。(这一段我本来想细着写完的,不过好像过不了审,就粗粗略过吧,见谅)……完整的皮毛取下来之后,工作不是到这就结束了的,野兽的皮毛都含有较大的油脂,除了味道大之外,也会在失去温度和血液供养之后很快的变形、变硬,逐渐腐坏,此时是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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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皮这种手艺,陈志恒作为一个猎人也是很懂的,为了保证狼王皮毛的美观,他决定先从肚子开始。
野兽都是肚子上的毛短,背上的毛长,是逐渐过度的,为了保证割开的两边,最开始必须弄成筒状。
支起一个粗树枝做横杆,绕在狼王的腹部,陈志恒聚精会神的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这一段我本来想细着写完的,不过好像过不了审,就粗粗略过吧,见谅)
……
完整的皮毛取下来之后,工作不是到这就结束了的,野兽的皮毛都含有较大的油脂,除了味道大之外,也会在失去温度和血液供养之后很快的变形、变硬,逐渐腐坏,此时是冬天,腐坏的问题不需要太过考虑,但是硝制皮毛的前提工作还是要做一下的,不然这张皮子就毁了。
在真正拿回家处理之前,陈志恒要先在山里把它简单的处理一下,具体就是皮子反绷在一棵粗细差不多的树上彻底的用刀背刮去油脂,然后用烧火的草木灰混着雪水将皮毛外层仔细清理揉搓一下,去掉油脂,这样,在真正的处理这张皮子之前,它就不会坏了。
……
陈志恒处理皮子的时候,小东就一直在旁边看着,这让陈志恒发现了自己这个小老弟的另一个做猎人的优势:他不怕血腥,而且不怕这个味道。
白山黑水猎鹿人,听起来很美好,很浪漫,好像眼前都是鸟语花香,清新空气一样,其实做猎人天天和野兽草木为伍,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有多少猎人是因为受了不得不退出这个行当的伤,才黯然离去的呢?
陈志恒只能说,不多。
起码,和受不了辛苦、寂寞、恐惧,受不了自己身上洗也洗不净的油味儿,受不了野兽那股味道和别人躲自己时眼神的那些相比,不多。
小东第一次见这个,这可比杀鸡啥的要吓人的多,陈志恒一开始还想着,只要他不直接吐地上,就算他有天赋。
没想到啊,这小子确实有点虎。
…………
收拾好了狼王的皮毛,陈志恒是实在没有精神头儿在去收拾那两头狼的皮了,这皮匠的活儿也真不是个轻巧玩意儿,加上他半夜刚睡着就被叫醒,满打满算也没睡上一个小时,硬生生忙活了一宿。
现在能挺着,纯粹是他年轻,这要是换他上辈子那个被烟酒和那啥掏空的快50岁的身板,早就放挺了。
饶是如此,陈志恒现在也是一点也不想再扒剩下那两头狼了,可这玩意儿就这么放这也不是个事儿,狼肉不好吃,甚至可以说是非常难吃,这也和陈志恒之前说过的,吃肉的鸟不好吃,吃谷的鸟才好吃的言论是一个道理。
狼的肉是不值钱的,根本卖不动,它身上的全部价值都在那张皮上。
盯着那两头放完了血的狼看了两眼,陈志恒估算了一下它们的重量,回头看向小东。
“小东,精神头咋样,能干动活儿不。”
“能啊哥!我、我其实来了到现在,就砍了点树枝子,剩下的啥也没干,火都是你点的……”
“嘿,也是。小东,把这俩狼扔爬犁上咱们拉着它走得了,总共一百来斤,拉就拉着吧,扔这雪里,这皮子就废了,再来一趟不值当。”
“行啊,我行!”
到底是大小伙子,熬夜一宿不睡觉啥事不当,第二天还能没事人一样该干啥干啥,颇有上辈子陈志恒见到的那些大清早就网吧门口出来,精神奕奕的吃了早餐去打篮球的大学生的风范。
咋说呢,年轻就是好,年轻就是资本!
……
拉着两头狼和一张皮子,哥俩儿简单的坐窝棚里歇了一会儿,也轮班都睡了一会儿,算是补充了一下,早上这会儿其实最冷,最后还是小东又去砍的枝子生了火,才算熬过去。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哥俩儿把剩下的土豆也都烤了吃了,这年头的人是真好对付,昨天两顿土豆,今天一顿土豆,一连三顿都是土豆,吃的也心满意足的。
天亮了,陈志恒就该做决定,今天继续往哪边走了,其实刚才休息的时候他已经在想这个问题了。
现在虽然有了猎物,但是狼皮能卖什么价,陈志恒心里也没数,这趟过来是想帮小东整个枪的钱,陈志恒还奢望着多点富裕的,能买些东西回家让家里人都喜庆一下,乐呵乐呵,所以,现在这点玩意儿,恐怕还不太够。
而且,狼肉没法吃啊。
他上次进山,当天来当天回,弄了个野猪回家,那吃的多好啊!现在这个生活水平,真就是先把肚里没油水的问题解决最为关键,民以食为天,这可从来都不是句空话。
所以,陈志恒最后还是决定,再晃悠晃悠,实在不行就朝平坦点、林子密点的地方走,绕远往家走,这样能多了解一下这片大山,也就顺路从远道回家了。
下了决定,陈志恒直接拉着小东就走,现在是早晨,是大部分食草动物活动的开始,也是它们戒心最低、总容易发现它们踪迹的时候。
陈志恒是信心满满的一路捋着山势往前走,一路上也没停了观察四周,聆听山语,甚至还时不时的到某个他觉得有会猎物的地方绕路去探查一下,可是……
就是啥也没有。
“就特么邪了门了!这么大个山!狼都能一群一群的养活得了,我一个猎鹿人从早晨转悠到中午,一个会喘气的没瞅着!”
“哥。”
小东一宿没睡觉,又拉了五个小时爬犁,硬是一点也没累着他,一说话还是呼呼的白气,中气十足,看起来好像还能拉犁种它二亩地的样儿!
“啥叫猎鹿人呐,你总说这个。”
“唉,就是个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拎拐子打猎的。”
“哦~!”
小东点点头:“那拐子是啥意思啊。”
“……就是土话说枪的意思。”
“哦,那……”
“小东啊,累不,你不累哥都走累了,眼睛瞅雪瞅时间长了直发虚,找地方坐会儿,歇歇吧。”
“嗯呐,行,我听你的。”
找了个背风的地儿,爬犁往大松树底下一横,坐在爬犁上,陈志恒眯上眼睛,开始寻思起来,他上辈子关于自己家门口这片山的记忆,可惜的是,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上辈子他是做过猎鹿人,但也不是在这儿,而是在更北边的地方。
“唉,还是得找……”
“哥。”
小东的问题就是多,不过陈志恒也从来没觉得不耐烦,他第一次上山的时候,不也是缠着他师傅问这问那,一惊一乍,树叶子动一下都问一句。
“咋了。”
陈志恒没睁开眼睛,因为他听小东的语气,不是啥着急的,有危险的事儿。
“哥你看那边那树叶子,一直动啊。”
“哈。”
陈志恒乐了,真是,新手上山当猎人,看来都一个样儿啊。
“那是风……卧槽!”
陈志恒刚睁开眼睛,朝小东指的那边一看,话出口一半,就憋回了自己肚子里。
“小东!你是个福将啊!”
立刻端起枪,调整呼吸,陈志恒将枪口对准了远处晃动的树枝……后面的那个傻了吧唧的,傻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