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重生七零,糙汉老公宠上天)蒋庆国陆婉免费阅读_蒋庆国陆婉重生七零,糙汉老公宠上天结局无删减
陆婉赶忙道,“婶子,怎么会呢我要是真嫌弃的话,就不会同意和苏振华同志结婚”朱爱花听了陆婉这话,笑着应了声这小妮子,说话让人舒服人家一个城里的小姐,落落大方的,不嫌弃他们乡下人,朱爱花还是挺欣慰的要不然让陆婉嫁过来,总觉得太委屈了人家此时,苏振华吃过了早饭,过来了屋子里看到陆婉那一刻,苏振华的心情都跟着明媚了起来朱爱花见苏振华傻愣着不说话,也不知道招呼人家,赶紧给苏振华使了一个眼色......
正在连载中的穿越重生《重生七零,糙汉老公宠上天》,热血十足!主人公分别是蒋庆国陆婉,由大神作者“暴富的喵喵”精心所写,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陆婉赶忙道,“婶子,怎么会呢我要是真嫌弃的话,就不会同意和苏振华同志结婚”朱爱花听了陆婉这话,笑着应了声这小妮子,说话让人舒服人家一个城里的小姐,落落大方的,不嫌弃他们乡下人,朱爱花还是挺欣慰的要不然让陆婉嫁过来,总觉得太委屈了人家此时,苏振华吃过了早饭,过来了屋子里看到陆婉那一刻,苏振华的心情都跟着明媚了起来朱爱花见苏振华傻愣着不说话,也不知道招呼人家,赶紧给苏振华使了一个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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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振华磨不过朱爱花,只好应下了。
拿起了一个包子尝了下,味道确实不错。
这肉馅儿很鲜美,苏振华觉得,自己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包子。
朱爱花笑着问道,“老三,怎么样,陆知青的手艺不错吧?”
苏振华重重的点了点头。
陆婉的手艺好,他早知道了。
之前陆婉煮的蛇羹就很好吃!
朱爱花又笑着说了句,“你小子是个好福气的,能娶到陆知青这个城里人不说,人家还能干,做饭的手艺好,回头你有口福了!”
苏振华脸红了一瞬。
他能娶到陆婉,娶到自己爱的女人,就算她不会做饭,他也觉得自己有福气。
如果陆婉不能干,回头他就去学做饭做菜,一辈子做给她吃都行!
朱爱花又语重心长的冲苏振华道,“老三,陆知青是个好姑娘,一个城里女娃娃,下嫁到咱们家来不容易。
回头你可得对人家好一点,千万别欺负她,会让人家受委屈!”
苏振华红着脸道,“娘,我知道的,你不说我也晓得……”
朱爱花笑眯眯的应了一声,“你晓得就好。”
……
陆婉这边,炒好了猪大肠,又煮了一把面条。
肥肠面的味道也是很不错的。
等着吃完,肥肠还剩不少。
陆婉留了一碗,剩下的全盛了,打算给苏家送过去,让他们也尝尝味儿。
陆婉过去苏家时,顺便把刚买回来的自行车也推了过去。
明天苏振华应该要去县城卖野猪肉,用上自行车方便点。
人家可能不好意思过来借,她得主动送过去。
没一会儿,陆婉一手端着炒好的肥肠,一手推着自行车来到了苏家。
陆婉凑到了苏振华跟前,“你明天去县城吧,自行车你拿去用,不然扛着这么多肉去县城太累人了。”
“这是你的陪嫁,我现在怎么能用……”知道陆婉的心意苏振华很感动,不过还是迟疑了一瞬。
陆婉却道,“等我嫁给你了,我的就是你的,我人都是你的了,别说东西。
自行车买来就是用的,你现在能用上,拿去用咋啦?”
见陆婉这么说,苏振华的唇角不自觉的扬起。
陆婉的那句“我人都是你的”让苏振华心情顿时美妙了起来。
瞧着陆婉一脸认真的模样,苏振华便点头道,“好,那我明天用,陆知青,谢谢你。”
陆婉摆了摆手,“咱们以后都要结婚,是夫妻了,你和我还客气什么。”
陆婉说着,将炒好的爆炒肥肠递了过去,“这是我炒的猪大肠,送来给你们尝尝。”
苏振华一看陆婉炒的猪大肠,还真有点认不出来是这东西。
猪大肠真的能吃?能炒的这么香?
可是陆婉说是,那就应该是!
闻着钻进鼻子里的香味儿,苏振华恨不得赶紧尝尝,到底什么味道。
“好,看着就挺不错的。”苏振华笑道。
“吃起来更不错!”
“谢……”苏振华刚想说“谢谢”时,想到陆婉方才说的话,赶紧收了回去。
“嗯,我现在就尝尝!”苏振华道。
其实刚才六个肉包子吃下,他早不饿了。
但陆婉做的猪大肠,他还是有必要尝尝味道的。
陆婉点头,“好,那我先回去了!”
“嗯!”
看着陆婉离开的背影,苏振华有些恋恋不舍。
苏金菊打趣的说了句,“好了,三哥,你别看了,人家陆知青都走远了,有啥好看的?
等回头把人家娶回来,天天看,让你看个够!”
苏振华本来就是个脸皮薄的,这会儿被苏金菊打趣了以后,耳根子直接红了起来。
“你这小妮子,竟然笑话你三哥了。等会儿陆知青炒的猪大肠就不给你吃了!”
当然,苏振华只是吓唬吓唬苏金菊,没打算真不给她吃的。
苏金菊一听,吓得赶忙道,“好了,三哥,我错了,我给你道歉,以后我再也不敢了!”
苏振华轻轻的戳了一下苏金菊的额头,“嗯,你记着就好。”
苏家刚好也准备吃晚饭。
苏振华将陆婉做的猪大肠端上桌。
苏家人尝到了味道,纷纷夸赞着陆婉的手艺。
没想到,那么臭的猪大肠到了陆婉手艺,真的能变成美味。
这一顿饭,苏家人吃的心满意足。
有肉吃,还有陆婉做的爆炒肥肠。
第二天一早,苏振华继续请了半天假,骑着自行车,带着野猪肉去了县城。
以往苏振华都是去副食品店卖野味的,可这一次苏振华没过去,而是去了黑市。
副食品店给的价格太低了,还换不到票。
如果去黑市的话,价格高不说,估计还能换到一些他想的票。
给陆婉买衣服,置办搪瓷盆热水瓶那些东西,都是需要票的。光有钱,没有票也不成。
虽然黑市冒险了一点,但为了给陆婉更多更好的,这一次也只能铤而走险。
当然,这事苏振华也没有和朱爱花商量,免得让他娘替他担心。
苏振华到了县城,寄存好了自行车,乔装了一番,主要是往脸上抹了灰,让他看不出他真实的模样。
到了黑市,苏振华寻找交易目标,挑那些穿着打扮不错的人过去询问。
“你好,我有野猪肉,你要不?”
一听有肉,自然有人乐意要。
在黑市,粮食是紧缺的东西,肉更是。
野猪肉的味道比较柴,不如家猪肉好吃,可到底也是肉。
“要,多少钱?怎么卖的?”
“不要票,一块四毛钱一斤。
你要是有票,布票,糖票,工业券之类的,给点票,算你一块钱一斤。”
听了价格,这人觉得不贵。
黑市上家猪肉,贵的都卖到三四块一斤呢。
“要,你有多少?”
“你要多少,我都有!”
这人一听,见好不容易买到肉,自然往多了买。
吃不掉,可以转手给邻居。再不行,抹了盐巴子做成咸肉,留着以后慢慢吃都是不错的。
“十斤有吗?给我十斤,我给你票。”
“有!”
两人换了个没人的地方,苏庆华很爽快的拿了十斤肉递过去,这人也爽快的付了钱。
苏振华收了钱和票,更觉得肉还是往黑市卖了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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