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八零》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李小烽林秀英,讲述了重生回1986年,那年爸妈身体健康,两个哥哥还没遇难,妻子也刚嫁过来,风华正茂。这个年代不禁枪,不禁猎,是最狂野,最奔放,最热烈,也是最激情的年代!李小锋背上钢枪,踏进山林深处,放犬逐兔,撵鹿猎獾,与野猪狭路相逢,与猞猁沼泽对峙,与黑熊雪地鏖斗,与远东豹山林血战,肆意忘我,好不快哉!巴掌大的松茸,小臂粗的老参,肥硕滋补的雪蛤,价值千金的灵芝,时刻准备着被你发现。大山深处藏富贵,只有你走的够......
从举起枪来的那一刻,李小烽就一直在留心观察身边半蹲着的追风。
把它叫过来,可不是让它来陪自己耍帅的。
枪声一响,原本还正常蹲着的追风当即就一个哆嗦,害怕的伏在地上,惶恐的直瞅自己。
李小烽赶紧伸手去安抚。
看样子追风这是第一次近距离听到枪声。
看起来有些怂。
但在狗里算表现好的了,反应其实并不算特别大,比那些四肢哆嗦的、站不起来的、甚至吓尿了的强的多。
狗害怕枪声,是很正常的生理反应,突然而又巨大的声响,别说狗了,就是黑瞎子听到了,那也得吓出几个哆嗦来。
那些不害怕枪声的狗,基本上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是听惯了,要么是猎狗。
随着李小烽的不断安抚,追风终于重新振作了起来,吐着舌头恢复了些许平日里的神态。
李小烽暗暗思忖。
枪他没有,所以让追风适应枪声是不可能的。
那就只能以后打围打猎的时候多把追风带上,枪一响就指挥它上去叼猎物。
这样的话,用不了多久,就能用枪响—猎物—兴奋这套强刺激方式,代替掉狗子原本对枪声恐惧害怕的情绪。
……
陈文斌被那无比惊艳的两枪着实震撼到了,好久之后才回过神来,走过来朝李小烽比了个大拇指。
“兄弟,你这真是好枪法啊!”
“这两枪打的,一看就是有功力的人儿!”
陈文斌赞叹不已,推推眼镜,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三张大团结,不由分说的塞给李小烽。
“这钱你先拿着兄弟,等你打到豺,我另有重谢!”
“五副弹夹够不?不够跟我说!”
这手枪法一露,陈文斌彻底放心了,连说话都不再像之前那样试试探探的。
李小烽摆摆手。
打豺狗子罢了,又不是打熊,要那么多弹夹干啥,带着还贼麻烦。
两个足够,一个防身,一个拿来备用,妥妥的~
拿枪打豺,需得等到黄昏时分,所以陈文斌就先回家照顾他娘去了,赶明儿再过来。
李小烽把钱都拿给了老爹老妈,自己则踩着凳子,从柜顶上翻箱倒柜的找出个生锈的铁哨。
这东西训狗贼拉好用,打猎的时候也可以用它来指挥猎狗群。
不过以后有条件的话,还是弄个正儿八经的狗哨比较好,狗子对那玩意儿要更加敏感。
李父和李母看看院子里兴致勃勃训狗的李小烽,再看看手里的三张大团结,手都在微微发抖。
他俩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
好像前几天全家都还在为交不上公粮的事儿发愁吧......
怎么一眨眼,家里居然有了八十块钱的存款?
要知道,城里吃供应粮的,一个月也就才挣四十来块呀。
李父滋吧滋吧抽着旱烟,嘴里却是没滋没味儿的。
邪了门儿了!
这还是那个全屯儿人嫌狗不爱的小儿子吗?
怎么挣钱的本事比全家人加起来还厉害!
不过刚刚那两枪打的可真长脸,那水平,大队管枪的都打不出来!
想到这里,李父那一向愁苦的脸上不由得露出几分得色。
“不愧是咱老李的种!”
“老大读书好,老二力气大,老三是个神枪手!”
“就没一个差的!”
……
一直等到傍晚五点左右,李小烽看看天,觉得时候差不多了,这才回屋换上让英子提前给他准备好的长衣长裤,把手腕脚腕通通扎紧。
豺狗子活动的地方有不少草爬子,这东西吸人血,直往肉里钻,不扎好衣服容易遭重。
浑身上下又检查了一遍,确认没什么问题以后,李小烽和一脸担忧之色的爸妈告个别,背起五六半,带着追风直往秃顶子山而去。
算了算时间,从这里走到上午发现豺群的地方,应该正好是黄昏时分,也是豺狗子们一天里最活跃的时候。
这次进山,李小烽没有放任追风在山上乱跑,而是带了狗绳牵着。
这次和以往不同,相当于擦黑独猎,危险性可比白天要高上不少,不能有一丝的松懈。
一路上追风都表现的比较稳重,这里闻闻那里嗅嗅,但并没有什么发现。
走了约摸半小时后,追风突然开始加速,直朝着一片荆棘丛就冲了过去。
李小烽一手握枪,一手牵绳,迅速跟上。
不过追风并没有冲进荆棘丛里,而是在外围就停了下来,嗅了几嗅后直接原地坐下,同时看向李小烽。
李小烽赶紧跑过去,定睛一看,却见那荆棘丛外围上,竟然沾着不少的血迹。
伸出指肚沾了沾,那血迹明显是刚凝固不久,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摸上去似乎还有些温热。
李小烽扒拉了扒拉周围的荆棘丛灌木丛,又发现了不少的黄色毛发。
追风在旁边明显的开始有些焦躁了。
李小烽当即了然。
这应当是豺狗子群在捕猎,而且应该是不久前刚从这里缠斗过去。
“追风!给我追!”
李小烽握紧钢枪,果断放开狗绳。
追风此刻已经非常激动了,狩猎欲 望高涨,狗绳一解开,就开始疯狂的到处狂嗅,一边嗅,一边使劲儿往前面的山坡上跑。
李小烽紧紧跟在后头,一人一狗,一前一后,快速翻过数个山坡。
正跑的浑身发热时,前方的追风速度突然就缓了下来,开始伏着身子慢慢往前跑。
李小烽心头一震。
看样子,这是撵上豺群了!
李小烽拔了根狗尾巴草,迎着黄昏看去。
狗尾巴草随风摇曳,指的正是自己所在的方向。
很好,是下风口!
李小烽猫在草丛里,一点一点挪上山坡,往大腿处轻轻一拍,前方的追风就立刻小跑了过来。
好的猎狗是知道什么时候该叫,什么时候不该叫的。
李小烽停下来喘息了两口,而后悄眯眯往前方看去。
但见一头体型不小,约摸两百斤左右的公梅花鹿,正在沿着山路来回左右奔走,试图从豺群的包围圈中冲出去。
豺群的攻击很有艺术感,两只大豺一正一侧,始终跑在公梅花鹿的正面,不让它有冲刺起来的可能,其余的则保持合围,伺机发动偷袭。
那公梅花鹿焦躁的拿角去撞正面的豺狗子,却在伸角的时候被侧面那只迅速一口咬在了脖子上。
公梅花鹿使劲挣脱跳跃,和两只大豺争斗,但在另一侧,却又有一只体型稍小的豺偷偷潜了过去。
李小烽看的真切,那公梅花鹿的菊 门处鲜血淋漓,滴滴答答的在不停流血,显然是在之前被豺狗子们掏了肛。
“咦~”
李小烽似想到了什么,赶紧嫌弃的在旁边的草叶子上擦了擦自己的手。
闻了闻,没什么奇怪的味道,他这放下心继续偷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