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删减版本的古代言情《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成功收获了一大批的读者们关注,故事的原创作者叫做逍遥小师叔,非常的具有实力,主角陆天明周世豪。简要概述:穿越后,我父母尽死,五岁那年掉入河中,染上肺疾,还成了瘸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觉醒了系统,代别人写家书即可变强。一场杀人事件,把我卷入了权力纷争之中。既如此,我这把利剑,也应出鞘了。从此,世界上多了一个瘸子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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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加思索,立马了然。
“十里镇剑神?”闵昌奇道。
“不敢当,跛脚的书生。”陆天明回道。
“你是车马部的人?”
陆天明摇头:“不是,我是刘大宝的朋友。”
闵昌平时嚣张归嚣张。
但此刻面色格外凝重。
“周世豪,你杀的?”
陆天明点头:“人太多,浪费了力气,不然我能折磨他一晚上。”
闻言,闵昌眼角不自禁的抽动。
秀才的实力,毋庸置疑。
如果先来找他。
那么他绝对会因为狂妄自大栽在这小子手里。
念及此,闵昌后怕的同时,又庆幸周世豪死得好。
“以后,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嘀咕一句后,闵昌问道:“我能否用银子买个道?”
陆天明忽地露出微笑:“不可以,得用命买。”
“草,二弟,跟他逼逼那么多做什么,砍了就是了。”
薛麻子实在是受不了这个鸟气。
他兄妹三人驰骋江湖的时候,哪有人敢这般跟他们说话?
话音落地。
薛麻子已经纵马冲了出去。
“大哥!”
搏命娘一声暴喝,想拦住薛麻子。
能杀一百号人的对手,单独对抗,不是找死吗?
哪知却被闵昌拽住缰绳。
“三妹,府卫的名额,二哥只能搞到一个。”
搏命娘面色一沉。
咬牙冷冷盯着闵昌:“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要洗白,就必须有这个觉悟。”
搏命娘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但最终还是调头回到闵昌身边。
哒哒哒!
哒哒哒!
薛麻子骑马又稳又快。
马蹄声在山谷中颇为响亮。
他平生最喜欢杀两种人。
一种是冰清玉洁的女人。
一种是面如白玉的俊生。
漂亮的女人,挣扎起来的时候有一种变态的满足感。
而好杀俊生,单纯的是因为看着不舒服。
长得比他俊的,他觉得都该死。
薛麻子手把在刀柄上,眼里有一种嗜血的疯狂。
锃——!
他拔出腰中阔刀。
手腕转动,耍了个刀花。
骑马砍人。
速度一定要快。
姿势一定要帅。
人头落地的时候正好收刀。
那场景,何等畅快?
白脸俊生的身影越来越近。
薛麻子的嘴,越咧越大。
这一刀劈下,再过了那个谷口。
以后,就能光明正大的在街上走。
“你装你娘呢!”
来到陆天明近前,薛麻子挥刀骂道。
只是,臂膀才挥了一半。
他的瞳孔便猛地收缩。
那颗脑袋明明就在跟前。
可因为对方轻微的晃动。
薛麻子已经判断出自己这一刀,至少差了半寸。
锵——!
那把细剑出鞘的声音。
比薛麻子听过的所有兵器都要脆亮。
不刺耳,像编钟上的一个调。
只不过音符消失的瞬间。
薛麻子再没有思考的机会了。
他的下半身还夹着马肚。
但上半身却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
意识消失的一刹那,薛麻子看见自己的大臂,终于完成了整个挥刀动作。
只不过,再没有收刀的机会。
咕噜咕噜咕噜——!
薛麻子的半边身子。
因为巨大的惯性,在地上不停翻滚。
直到紧握的阔刀卡在石缝中才停下。
“还好,衣裳没有溅到血,不然走的时候还得换。”
陆天明晃动的身子回归原位。
他轻甩太平,抖干净剑身上的血迹。
太平虽然细,但剑身比普通的剑都要长。
看上去非但没有小气的感觉。
相反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洒脱。
此时。
白马配白衣。
举手投足的俊逸。
当真是那剑中仙。
这一幕,足够震撼。
整个山谷里,短时间内只有马儿打响鼻的声音。
闵昌不可思议看着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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