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徐驷李千帆的古代言情小说《爬出深渊的我被迫举世无敌》,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古代言情,作者“一口一个大西瓜”所著,主要讲述的是:从深渊中爬了出来,李千帆不知道自己回到了多年以前。一身元帅级实力,已经让他成为天下第一。脸皮不重要,功绩点最重要。战场上难以应付的值钱魔将。别动我来!佛道挠头:这是佛陀/谪仙降世?无人能完成的疑难问题,面临国土沦陷的危局。李千帆轻轻搓了一下手指,神态轻松。“有功绩......
小说《爬出深渊的我被迫举世无敌》,现已完本,主角是徐驷李千帆,由作者“一口一个大西瓜”书写完成,文章简述:能轻轻摇头。“两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少爷啊。”如果不是觉醒了火焰类的天赋能力,李千帆也要像普通人一样,去寻找灵果,灵植,服用来压制消灭体内的魔气。那可是一大笔的支出。李千帆的手掌跳跃起一缕火焰,照耀着自己有些惆怅的脸颊。想想别人的天赋,什么冰霜类的,能够天然保持自身的纯净;雷霆类的,除了护持自身不让魔气入侵之外,对魔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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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分头开始行动。
毕竟如此巨大的赤红蟒尸体,如果都从一个地方开始,估计等到帆哥回到原地,进度还没有多少。
“我的妈呀!”
徐驷大呼小叫的声音,让抚摸着赤红巨蟒鳞片的徐散有些不满。
“你瞎叫唤什么,要是没事做的话,赶紧过来帮我想办法把鳞甲去了。”
徐散看着赤红巨蟒的一身鳞甲,眼睛都红了,口水都流了下来。
当然,他是知道这是帆哥的战利品,也没有动什么不该有的念头。
只是这么多的鳞甲,帆哥一个人也用不过来,自己花费功绩点和帆哥买一点,自己的护身甲就有着落了!
说不定,还能做两套!
“老三你过来看看!”
徐驷带着无比震惊的话语,让徐散有了几分兴趣。
“什么啊?要是没有鳞甲重要,我可对你不客气啊!”
徐散边说,边靠近了徐驷的位置。
徐驷所在的位置,是赤红巨蟒的“两个脑袋”的地方,这是因为李千帆强大的一刀,砍开了赤红巨蟒的头颅。
靠近这里,徐散闻到了一股奇香!
“这是什么味道!”
听到了徐散的话,徐驷扭过头来看向了他。
而原来徐驷脸的位置,显然和巨蟒的血肉,已经只有不到一掌的距离了。
“这是肉的味道,好香啊!”
徐驷双眼通红,对赤红巨蟒的血肉有着强大的食欲。
尽管刚才的晚宴上,徐驷已经吃了九分饱,现在自然不是饿了。
这是身体在渴望赤红巨蟒的血肉,这是人类想要进化的本能在呼唤。
没有什么能比的上眼前这带着焦黑的血肉,更让徐驷动心的了。
他能压制住渴望,没有大口大口进食的原因,就在于这是帆哥的战利品。
在徐散震惊的目光中,徐驷提出来一个要求。
“老三你赶紧把我从这里带走,不然我要坚持不住了!”
徐驷叫徐散的原因就在于此,他不想再痛苦地考验自己的意志力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下次是你把我拉住!”
徐散自己的控制力也没有很好,费劲了力气,借助了飞剑的帮助,才带着徐驷一起远离了那里。
远离了那里之后,徐散以为会像之前一样,感受不到香气。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或许是因为闻过了那股诱人的香气,就算站在蟒蛇尾部,二人也能够感受到似有似无的味道。
二人都是有理智的人,很快就找到了解决的办法。
。。。
李千帆抬着炎龙果树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画面。
徐家兄弟背靠背站在一起,双臂互相紧紧地挽住,徐驷的左手和徐散的右手狠狠抓住了插入地面的飞剑。
二人的双脸通红,双目发直。
“你们这是?行为艺术?”
李千帆仔细地思考了一下,从脑海深处,翻出来一个听起来高大上的神经病名词。
这是他唯一能够想到的解释了。
不过就算是行为艺术,他也必须在之后劝说一下两个人。
不应该在野外玩这种东西,万一遇到了魔族怎么办?
“不是啊,帆哥!”
徐散直接开始解释,他可不想自己背上一个喜欢行为艺术的身份。
“这凶兽的血肉在你烧烤了之后,太香了,我们怕把持不住。”
李千帆挑挑眉,这种解释他还真没想到。
徐驷没脸没皮地直接开口。
“要不帆哥你给我们点尝尝,说不定我们尝到了味道,就不会这么丢脸了呢。”
徐散明明知道这是在放屁,这种血肉吃下去之后,身体只会更加想吃,但是根本说不出实话来。
他也只能点了点头,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欲望,寄希望于帆哥的豪爽。
李千帆听到这话,反而愣了愣。
这种半步四阶凶兽的血肉,虽然少见,但是徐家这样的大家族,应该不缺少三阶凶兽的血肉啊。
“你们以前没吃过凶兽血肉吗?”
李千帆带着一点狐疑,觉得不太对劲。
“吃过二阶的,但是绝对没有这个香。”
徐散咽了一下唾沫,开口回答。
李千帆微微皱着眉头,可是听徐翔的话,不像是会吝啬这点付出给孩子的人啊。
(徐翔:我才三阶中期,人和凶兽差一级,我上哪弄三阶凶兽的血肉!)
“你们吃过灵果吗?”
李千帆又想到了徐家桌面上的灵果,还有那么多蔬菜。
不过今天没看到徐家兄弟吃,难道是因为专门给我准备的,自己不舍得吃?
“吃过,但是那东西哪有这大蟒的血肉香啊。”
徐驷的口水已经濡湿了脖领,一边说一边吞咽着。
李千帆嘴角一抽,差点没一斩龙刀劈死这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少爷。
那灵果一个能换一整头三阶凶兽了。
当然,是只换血肉用来吃的。
这李千帆还不了解吗?
一定是徐翔把家底用来兑换灵果,而不是买凶兽血肉吃。
本来就是,灵果这种东西当然是兑换的越早越合适,时间越长,人类的领土越少,灵果就越贵了。
凶兽那不是有的是吗?
“吃吧吃吧,你俩能吃多少啊,去吃去吃。”
李千帆自觉自己之前吃了那么多灵果,现在这赤红巨蟒的血肉让二人全吃了都没什么。
看着两个人撒欢一样冲到了巨蟒头部的位置,李千帆只能轻轻摇头。
“两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少爷啊。”
如果不是觉醒了火焰类的天赋能力,李千帆也要像普通人一样,去寻找灵果,灵植,服用来压制消灭体内的魔气。
那可是一大笔的支出。
李千帆的手掌跳跃起一缕火焰,照耀着自己有些惆怅的脸颊。
想想别人的天赋,什么冰霜类的,能够天然保持自身的纯净;雷霆类的,除了护持自身不让魔气入侵之外,对魔气的杀伤力也是最高的。
火焰类天赋想要消灭体内的魔气,就要最少半个月灼烧一遍身体,那痛苦,那滋味。
啧。
不过确实是比其他没有去除魔气类天赋更省一点钱,体质也能更好一点。
李千轻轻翻起一个白眼,苦笑了一下。
但是对于没有势力帮助的自己,这也就是火焰天赋的唯一好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