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贾赘婿,吃尽天下!》苏牧沈云初dy小说强推_苏牧沈云初的小说商贾赘婿,吃尽天下!近期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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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贾赘婿,吃尽天下!

军事历史《商贾赘婿,吃尽天下!》,现已完结,主要人物是苏牧沈云初,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云何梦晚”,非常的有看点,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再活一世,苏牧根本无意去争这些,前世的女人们比她强势的多,他自带阈值,倒是没有反感这句玩笑不过他并不打算生受这一拳,笑着回道:“娘子需要为夫暖床,尽管开口便是”此话一出,沈云初脸上立时殷红了大片,美眸却是看着苏牧,正色道:“你怎可说这种羞人的话!”看着她故作镇定的模样,苏牧不合时宜的又说:“娘子莫非想留下给为夫暖床?”“你......你,你登徒子”沈云初终究是个未经人事的小女子,如何经得起苏......

作品试读


苏牧对此很无语,这个时代的女人地位很低,婢女和小妾是可以随意买卖或者送人的,但他还是很难接受这种操作。

曲玲珑和沈云初可不这样想,从小接受的教育,严重固化了她们的思维方式。

男子科举入仕为官,女子嫁入仕族阀门,便是她们理解的这个时代上升的阶梯,没有人可以违背这个规则。

苏牧返回座位,沈云初和曲玲珑也跟了回来,只是都不曾说话,坐在那里各自想着心事。

此时李泰旺走到中堂过道的位置,说道:“一炷香时间已到。”

“封庄吧!”程烬吩咐一声,不再接受人们的押注。

从赔付比来看,很多人还是不太看好苏牧。

介子修起身将写好的诗词交给了李泰旺。

李泰旺看完频频点头,朗读了出来,“关外兵威肃,云边万木低,乡心何处写,不是陇头啼。”

“好诗!”

“介进士果然才华横溢,此诗甚妙,甚妙!”

人们听完纷纷夸赞起来。

苏牧内心却是一紧,不禁感慨,大魏的文人都是妖孽吗?能考中进士的人果然非比寻常。

沈云初只是淡淡一笑,苏牧今天的表现足以让人刮目相看,但跟介子修比起来还差得远。

她默不作声的将纸笔重新摆放好,抬眸看向苏牧。

“随便写一首就好,输了也没关系。”

苏牧撇撇嘴,拿起笔,口中默念着,却迟迟没有下笔。

不可否认,介子修这首诗虽不太贴题,却也是个不可多得的作品,表明其在诗词一道显然有很深的造诣。

苏牧本以为必胜,没想到介子修竟有如此才华,长舒一口气,摇摇头,口中轻吟:“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笔锋落在纸上,写的却是:“四海兵戈犹在目,九边烽火未惊心。三千里外求贤诏,不使胡尘近汉城。”

这个时代没有唐,也没有王昌龄闻名于世的《出塞》。

苏牧却没有选择直接抄,他不会写诗,但不妨碍他会仿写,将王昌龄的出塞打散,重新组合出一首符合韵脚的诗,对他来说并不是难事。

旁人离得远听不到,沈云初和曲玲珑却是有些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

因为她们发现苏牧口中吟的和写在纸上的完全不一样。

两女惊讶的看着他,试图从中看出点什么。

苏牧只是笑了笑,吹干墨迹,交给了李泰旺。

李泰旺一接过来便被苏牧这手瘦金体惊讶到了,看了苏牧一眼,低头朗读了出来。

“四海兵戈犹在目,九边烽火未惊心......”

围观众人发出阵阵惊讶。

“嘶!”

“这是首七言!”

“这......谁的诗更好?”

“四海兵戈犹在目,九边烽火未惊心......这是何等胸襟!”

“三千里外求贤诏,不使胡尘近汉城......这是何等气概!”

“难道沈家养婿真的开窍了?”

众人面面相觑,难以置信的看向苏牧,有些人则看向李泰旺。

李泰旺此时脸色有些难看,介子修的诗并不差,偏偏他的诗偏题有些远,苏牧写的则更加贴合题,也更加磅礴大气,明显更胜一筹。

介子修听完苏牧的诗后心里也没底了,手心已经冒起冷汗。

方子期面露惊慌,他也明白苏牧的诗更好,更贴合主题。

十万两银子啊!怎么办?

沈云初瞟了苏牧一眼,口中喃喃轻语:“他吟的那首分明更好,典故也多,为何写了这么一首出来?”

一旁的曲玲珑道:“他兴许是想输吧!”

呃!沈云初此时才想起来,自己是想要他输的。

苏牧回到座位,对着满脸惊讶的两人耸了耸肩,“这是我最低的水平了,赢了可不能怪我。”

这确实是他的最低水平,能抄没抄,反而是用一个月来从大魏《礼部韵略》中学到的韵律仿写一首交上去,可见他是诚心想输的。

两女同时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给他,这是最低水平吗?你如果全力发挥,别人还要不要活了?

“公子,公子!”

程烬被身边婢女从愣神中叫醒,皱眉看向苏牧的位置,咬牙道:“这厮莫非是妖孽不成?”

不好!要快点离开这里才行。

程烬想到等会儿姐姐发火的样子,抬脚就要走,刚到门口就碰到了赶来的程衡和宴公卿。

程烬立时一愣,急忙上前,低头合手作礼:“祖父,宴山长。”

“急急躁躁的样子成何体统,明日去白鹿书院入学,不要到处乱跑了。”程衡沉声哼了一声,对着宴公卿道:“我这顽孙今后就拜托公卿帮忙调教了。”

程烬在京城整日逗狗遛马不学无术,让他父亲程瑛伤透了脑筋,送到临湖来,是想将他送去白鹿书院读书,治一治他这混不吝的毛病。

宴公卿轻捋胡须,笑道:“程公言重了。”

程烬立时蔫了,低着头闪到一旁,显得出奇的老实。

“程公,宴公。”

李泰旺此时来到两人身前合手施礼。

宴公卿和程衡同时道:“李山长辛苦了。”

两人无论年纪和辈分都比李泰旺要高,故此李泰旺对两人显得极为尊敬。

与此同时,堂内众人纷纷上前见礼。

三人随后一起走到正堂中央的桌前坐下,寒暄几句后,李泰旺将苏牧和介子修比对诗词的事说了出来。

“嘶!”程衡突然倒吸了一口凉气,看着苏牧写的诗,惊讶道:“这字!——”

“程公也发现了?”李泰旺笑道。

“笔迹纤细秀美,又不失筋骨,书法新奇,用笔老道,已有自成一派之象。”程衡震惊的问:“这字是何人所写?”

“程公这是明知故问啊!”李泰旺摇了摇头,他看不起苏牧的身份,却不得不认可苏牧的才华,说话间带着一丝无奈。

“莫非是出自沈家养婿的手笔?”

程衡还是不太相信,年轻人诗词写的好可以理解,这开一派书法的功力,绝不是一个少年能做到的。

宴公卿将纸接过来,只是一眼便也被震惊到了,他的想法与程衡一样。

此子莫非是妖孽?

在场之人都是这个想法,同时望向了苏牧的位置。

整个大堂内,也只有苏牧一个男子还坐在原位,他根本没有上前见礼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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