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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决定放松,他就觉得,浑身涌起了不尽的疲惫感,但是奇怪的是,精神却很亢奋没法不兴奋,床下放着好几百万,睡得着吗?冯君盯着手机,正难以取舍,就听到老头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对了,大学生,有个你的同事来找过你,个子挺高,挺帅气的小伙子”嗯,是王海峰,冯君看一眼通话记录,发现好多未接电话,居然还有家里打来的这两天他忙着卖玉石和查资料,又因为被辞退,心情也不好,不知道该怎么跟...
很多网友对小说《我的手机连异界》非常感兴趣,作者“冯君”侧重讲述了主人公冯君王海峰身边发生的故事,概述为:一旦决定放松,他就觉得,浑身涌起了不尽的疲惫感,但是奇怪的是,精神却很亢奋没法不兴奋,床下放着好几百万,睡得着吗?冯君盯着手机,正难以取舍,就听到老头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对了,大学生,有个你的同事来找过你,个子挺高,挺帅气的小伙子”嗯,是王海峰,冯君看一眼通话记录,发现好多未接电话,居然还有家里打来的这两天他忙着卖玉石和查资料,又因为被辞退,心情也不好,不知道该怎么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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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实话,孤独一个人在野外,滋味实在是不好受,他也真有点撑不下去了、
早知道是这样,哪怕带个手机进来也算,起码能玩一玩连连看之类的小游戏。
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抱怨,他还是坚持,要将探险进行下去,原因只有一个,能量不多了,他这一次回去,大约就只有二十多个能量点了,只能保证他走私一次货,两次有点悬。
他有一种紧迫感,要抓紧时间,他正值生命中最好的日子,要尽快发家致富享受人生。
再说了,这石环带来的奇遇,能不能伴随他终生,也是两说。
当天晚上,他美美地大吃了一顿,并且难得地喝了一小瓶汾酒,睡了一个相对踏实的觉。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放亮,他就骑上了摩托,带上了剩下的大部分食水和一半汽油,全副武装,蹒跚地驶向了未知的探险旅程。
经过这十天的观察,他发现这片山的南侧,似乎有谷地和平川,所以选的也是这个方向。
摩托车此刻的负重,已经逼近了二百五十公斤,就算是改造过的车身,也有些不堪重负,崎岖不平的地面,让行进变得异常地艰难。
尤其是车后方的负重太大,偶尔有个颠簸,他经常感觉有点压不住车头。
下一次进来,一定要带一个改造过的、超强负重的摩托,车前方还得焊接上行李架。
他暗暗地下定了决心。
就这一路跌跌撞撞,到中午的时候,他前行了差不多有两百里出头。
这时他已经进入了山谷,山谷里分叉极多,看得出来,以前是河道来着,不过现在已经干枯了,偶尔能在鹅卵石的缝隙里见到贝壳。
沧海桑田,这实在太正常了,既然西边都有了戈壁,这边河道干枯也不算多么稀罕。
冯君并不探索那些小河谷,现在他没有地图,甚至方向感都不是很明确,这种情况下,去探查那些河谷分岔,跟寻死没什么两样。
做为曾经的业余驴友,他对这些知识还是相当清楚的,虽然他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自信,认路也是他的特长,但他无意挑战前辈们用血泪总结出来的经验。
他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在前进的过程中,每走个六七十里地,他不但会停下来四处看一看,还会掩埋一些食物和水,以便回来时取用。
万一摩托坏在半路上,他想要安然回来,也得指望这些预先收藏的物资。
当然,他可以随时退出空间,回到他租住的地方,但是那样做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采用。
到了傍晚的时候,冯君估摸自己已经走了四百里出头,也就是两百公里。
河谷是弯弯曲曲的,若是直线距离的话,有没有一百公里,那也很难说。
随着车上物资的减少,摩托车的行驶灵活了很多,没那么吃力了。
不过冯君还是决定,在傍晚就开始扎营,他在河谷边的半山坡上,选了一个凹陷处,扎好了帐篷,这也是常识——河谷中央的风,实在是太大了。
果不其然,等到太阳一落山,谷中的风蓦地大了起来,尤其是到了凌晨,呼啸的寒风,似乎成了天地间唯一的存在,惊天动地凄厉无比。
只听声音,冯君就能判断出,这风力最少也是七级。
不过他也很得意,因为他选的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好了,河风基本上影响不到此处,偶尔有一股风刮来,也就是两三级的模样。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风减小了不少,他收拾行囊继续出发。
他已经打算好了,再往前探两到三天的路,不管有没有收获,都要返回了,否则的话,他不能保障物资的供给。
这河谷真的太绕了,谁知道走出去还得多远?
最多最多,再探查四天,这是他计划好的底线。
有意思的是,他才做出了决定,到得中午时分,他就有了发现。
当时他是在一块大石头边暂停,打算四下看看之后,再选块地方,掩埋少量食水。
但是在打量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具人骨。
这一路上,他见到的人骨也不是一两次了,这里极为荒凉,又曾经是水量丰富的河流,鱼骨、龟甲和残破贝壳都能见到,为什么不能有人骨?
不过这具人骨,距离他实在太近了,而且骨骼上还绑着铁链似的东西。
冯君心里清楚,若是搁在他获得奇遇之前,荒郊野岭如果碰上这么一具人骨,他能吓个半死,绝对没胆子上前细细查看。
而现在,他却是走上前,一脚就将人骨踢得散了架,没有丝毫不舒服的感觉。
由此可见,人的胆量都是锻炼出来的,什么东西见得多了,就习以为常了。
英雄见惯亦常人,尸骨也是如此。
尸骨风化得很厉害,此前没有在经年的河风中散架,已经是很不错了,现在吃了他一脚,顿时四分五裂。
倒是那铁链还算结实,没有四散开来。
“嗯?”冯君的眉头一皱,看向铁链的另一头,那似乎拴着什么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一块不规则的大石头,人头大小,比较偏扁平状,只是……这色泽?
冯君见状心里一动,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打量那块人头大小的石头。
石头的色泽灰蒙蒙,跟河道里的石头类似,稍微有些发白,却也不算碍眼。
但是这个白色,让冯君看得有点亲切感,少不得拿出块破布,仔细擦拭一番。
果不其然,石头越发地白了,显出晶莹温润的光泽。
“我去,这是……玉石?”冯君激动了起来,他的胸膛急速地起伏着,目光中满是兴奋,他虽然对玉石不太了解,却也知道玉色温润。
下一刻,他就站起身,蹿到了摩托车旁,拿出了穿越必备神器——放大镜。
真的,冯君看了那么多网络小说,其中穿越题材不少,他一直很不忿各种主角对放大镜的忽视,这个玩意儿,真的是相当实惠和有用的。
放大镜可以检查水源是否洁净,也能帮着主角尽快了解当地的动植物,甚至在野外,在打火机不就手的时候,只要有太阳,它还可以充当点烟器,装个逼泡个妞啥的,十分带感。
当然,现在他要做的,是放大镜的N个用法之一,用来检验材料甚或者古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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