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手表兑神兵(高洪明于世珍)完结小说推荐_完本小说我用手表兑神兵高洪明于世珍

小说《我用手表兑神兵》,现已完本,主角是高洪明于世珍,由作者“高洪明”书写完成,文章简述:亮剑世界,只要有钱就能兑换二战时期的各种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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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手表兑神兵

长篇小说推荐《我用手表兑神兵》,男女主角高洪明于世珍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非常值得一读,作者“高洪明”所著,主要讲述的是:这个年代的猪全都是土猪,每头也就上百斤左右。如果每天都是这样的伙食标准的话,这也意味着民团每天就得吃掉六头猪,就算高洪明是莲台县有名的地主家也供不起一千多个大肚汉这么吃啊。高洪明哈哈一笑,拍了拍吴成枫的肩膀:“老吴,你放心好了。现在我别的东西没有,猪肉却是管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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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民团开饭了。

劳累了一天的士兵们端着自己的饭盒排着队打饭,几十名伙夫站在各自的桌子后面负责给兵们分发饭菜。

以前,民团的伙食很简单,主食一般是杂粮,再配上一些蔬菜甚至野菜以及缺盐少油的白菜汤。

这样的伙食尽管能吃饱,但说实话兵并不抗饿。(这点阿顶就有过深刻的体会,当年念书的时候,尽管中午吃饱了,但一到傍晚四五点肚子就开始饿得咕咕叫,甚至有过一顿饭吃了一斤二两米饭的记录。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饭菜没有油腥。)

不过今天不一样了,兵们惊讶的发现,伙夫打给自己的菜中居然罕见的多了好几块油汪汪的猪肉,看上去就有食欲,有士兵当场咬了一口,那散发着浓浓肉香的油脂让他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

看着一个个喜逐颜开的士兵,吴成枫和肖占奎有些心疼起来,忍不住埋怨道:“长官,今天既不过年也不过节的,干嘛干嘛吃那么好,太浪费了。”

如今的民团经过这些天的征兵,人数已经达到了一千五百多人。

这么多人全部吃肉的话,就算每人每天只吃4两肉,一天下来那就是600斤猪肉了。

这个年代的猪全都是土猪,每头也就上百斤左右。如果每天都是这样的伙食标准的话,这也意味着民团每天就得吃掉六头猪,就算高洪明是莲台县有名的地主家也供不起一千多个大肚汉这么吃啊。

高洪明哈哈一笑,拍了拍吴成枫的肩膀:“老吴,你放心好了。现在我别的东西没有,猪肉却是管够。”

吴成枫当然不明白,高洪明手表面板里的金钱数量已经达到了五万多,除了卖药的钱之外,还有查抄了虎爷的老巢弄到手的两万多大洋和几十根大黄鱼。

手里有钱心中不慌,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

再者说了,他今天给士兵们吃的就是二战中大名鼎鼎的斯帕姆午餐肉。

这种被二战所有美军士兵深恶痛绝的午餐肉可谓是大名鼎鼎,而美国军方之所以大量采购这种罐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它那每罐只需要40美分的超级便宜的价格。

在高洪明的手机面板里,这种午餐肉的价格更是便宜到了一块大洋就能买100罐的程度。

是的,你没有看错。15块钱,每天只需要15元,就能让民团一千五百多号人全都吃上猪肉。

面对这样诱人的价格,高洪明几乎是毫不犹豫的花费了450块大洋的“巨款”,买下了足够全团人吃一个月的斯帕姆午餐肉,他想看看民团士兵们是否也会像另一个时空里的美国大兵那样,看到斯帕姆午餐肉就想吐的地步。

我们的高团长在买了斯帕姆午餐肉的同时,也购买了一批巧克力、饼干等高热量食品,甚至还有香烟火柴。

当然了,后面这些东西就不会每天都有,而是作为奖励发下去,至于香烟则是每个人一星期一包。

作为一名从穿越人士,高洪明深知拥有良好的伙食对于部队战斗力的提升有多么重要,虽然碍于重重原因,他不能把民团的伙食标准提高到和二战的美国大兵一模一样的程度,但即便是只提高一部分那也是相当了不起。

二战时期,华夏的士兵由于长期吃不饱饭,绝大多数士兵都是一副面黄肌瘦的模样,这种状态下走路都打颤发飘,更别说行军打仗了。

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国军部队根本承受不了高强度的训练,这才有了拼刺刀时往往要三到五个华夏士兵才能抵得上一个日本兵的事发生。

就在众人边吃边讨论部队训练的时候,一名站岗的哨兵匆匆跑来,“团长,外面有人找。”

肖占奎好奇的问:“是谁啊!”

“是……”哨兵犹豫了一下低声道:“长官……是八路军。”

“什么……八路军?”

几个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彼此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讶。

高洪明眼中若有所思的神情一闪而过:“赶紧把他带过来。”

“是!”

哨兵领命而去。

吴成枫和肖占奎对视了一眼,犹豫了一下才轻声道:“长官。”

“说!”

“阎长官可是不怎么待见八路军的,倘若知道您公然跟八路军接触,会不会有麻烦?”

“屁的麻烦。”高洪明不屑道:“八路怎么了,他们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只要是打鬼子的队伍那就是咱们的友军,友军之间相互接触一下有什么大不了的,阎长官若是连这点肚量都没有,他也当不了二战区的司令长官。”

说话间,一名穿着百姓服饰的年轻人已经走到他面前。

这个年轻人一边走来一边打量着正在吃饭的民团,吃惊的神情在眼中一闪而逝。

他走到高洪明跟前啪的敬了个军礼大声道:“八路军新一团战士史展博奉团长李云龙之命给您送来两瓶汾酒。我们团长说了,上次您的援手之恩,我李云龙无以为报,但我又是个穷光蛋,所以只能送你两瓶汾酒聊表寸心。”

说完,史展博从腰间的挎包里掏出两瓶汾酒双手递给了高洪明。

“呵呵……”

高洪明笑了起来,笑了好一会才对史展博道:“这两瓶酒我收下了,替我谢谢你们团长。对了,你们团长现在怎么样了?”

“这……”

史展博犹豫了一下:“长官,我们八路军有纪律,不能随便泄露军事机密。”

“什么泄露军事机密。”

高洪明忍俊不住道:“我可是听说了,你们团长可是个惹祸能手。说吧……这次是被发配当马夫还是去炊事班背大锅啊?”

史展博瞪大眼睛,“长官,您怎么知道我们团长被处罚?”

高洪明不屑道:“切……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上次苍云岭一战,你们团长可是违背了上级的命令,你们上级能饶得了他?”

“长官,您真厉害。”

史展博伸出了大拇指,“不过我们团长这次既不是去背大锅也不是当马夫,他是被派去当了被服厂的厂长,做衣服去了。”

高洪明没有说话,摸了摸下巴,历史的惯性还是一如既往的强大啊,尽管有自己的出现,但李云龙还是被发配到了被服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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