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热文《堂下何人,状告本官!》张斐许芷倩最新章节免费在线阅读_张斐许芷倩最新章节在线阅读

相对而言,北宋上承唐制,这社会风气虽然不及唐朝,但还是比较开放的,路上也见到不少女人骑着马或者小驴出行,河道里面游舫穿梭,隐隐听得女人地嬉笑声街边许多摊位上,也有着许多妇女撸起袖子,露出白花花的手臂,在招呼着客人行得约莫半个时辰,许芷倩带着张斐来到了相国寺东门这里可真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甚至逼得许芷倩下得马来,张斐也赶紧从驴被上下来,毕竟他是从登州来这里的路上,学会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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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是作者“南希北庆”独家创作上线的一部小说推荐,文里出场的灵魂人物分别为张斐许芷倩,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相对而言,北宋上承唐制,这社会风气虽然不及唐朝,但还是比较开放的,路上也见到不少女人骑着马或者小驴出行,河道里面游舫穿梭,隐隐听得女人地嬉笑声街边许多摊位上,也有着许多妇女撸起袖子,露出白花花的手臂,在招呼着客人行得约莫半个时辰,许芷倩带着张斐来到了相国寺东门这里可真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甚至逼得许芷倩下得马来,张斐也赶紧从驴被上下来,毕竟他是从登州来这里的路上,学会人生......

作品试读


张斐笑道:“契约就是这么写得呀!由于陈裕腾之后追究其中利息,这就足以推断第二份抵偿契约并没有立刻终止第一份举债契约,二者不是一种取代关系,而是一种并存关系,或者说是补充关系。

虽说不足一月,按一月算,但是我们一定要明白一点,利息是每天都在产生的,而不是说每月的第一天就产生整月的利息。关于这一点,我是有足够证据可以证明,很多举债契约,是债权一方选择提前终止,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就是算在当日,而不是不足一月,按一月算,由此可见,利息是每天都在产生。”

吕公著听得是稍稍点头。

这个不难理解,不足一月按一月算,只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利息的产生是以天数来论的。

张斐又接着说道:“既然利息是以每天而论,同时第二份抵偿契约,并没有终止第一份举债契约,以及之后陈裕腾又是追究整年的利息,而利息又是产生于本金,那么还款日期当然是应该算在六月十五。”

不足一月,按一月来算,是以终止契约为前提的,没有终止,又没有特别说明,而利息又是算足额,那自然就按契约上的日期来算。

吕公著稍稍点头道:“确实是应该算在六月十五。”

由于第二份契约本就是一个坑,陈裕腾方面也就没有提及利息方面的事宜,更加不可能说直接终止第一份举债契约。

既然没有说明,那自然就得按第一份契约的时效来算。

张斐继续说道:“既然本金就是聘礼,那么纳征之期,就应该是在当年的六月十五生效,而李四却在六月初三,便将妻子卖于陈裕腾,这绝对是属于戏卖之罪。”

门口围观之人,皆是一脸懵逼。

也包括许芷倩在内,事到如今,他们算是听得非常明白,但他们却更糊涂了,这么打下去,李四的戏卖之罪,可真就坐实了呀。

戏卖之罪,非常清楚的写明,卖妻必须是在双方自愿,且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一律视为戏卖。

显然,李四是在没有走完整个程序,就将妻子卖给陈裕腾。

吕公著又认真查阅了一番资料,若有所思道:“关于这两份契约,本官得重新审......。”

张斐直接打断吕公著的话,“方才知府可是再三确认,这两份契约是没有任何问题,如今知府又认为这契约有问题吗?”

“本官.....。”

吕公著突然恍然大悟,方才辩论就是一个圈套,诱使他确定这份契约无误,但同时他又感到非常疑惑,你是李四请来的,你怎么还告李四坐牢,这葫芦里面卖着什么药。

但吕公著也是身经百战,他知道肯定还有下文,突然看向李四,道:“李四,你可认罪?”

李四忙道:“小民认罪。”

吕公著立刻道:“来人啊!先将李四收押。”

立刻上来两个衙差,将李四押了下去。

门口顿时又响起议论之声。

不少书生纷纷指责张斐。

珥笔之人名声本就不是很好,这一看,就知道张斐绝对被陈裕腾收买了,又是这种戏码。

可真是令人寒心啊!

对于李四的同情心一时间泛滥起来。

许多人大声嚷嚷起来,为李四打抱不平。

冤案啊!

但是吕公著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他方才那么一问,其实是在试探李四,见李四如此爽快地认罪,肯定是他们早就串通好的。

于是他果断喝止门口喧哗。

果不其然,待人声尽散,张斐立刻又掏出两份状纸来,道:“小民代李四控诉其妻曾氏犯下擅去之罪,以及祥符县陈裕腾夺妻之罪。”

许芷倩眼中一亮,激动道:“真是好一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门口又是响起一阵哗然。

比起契约的时效性,他们更懂得什么戏卖,什么是擅去,什么夺妻。

夺妻最好理解,就是抢夺别人的妻子。

至于擅去,就是妻子抛弃原配丈夫,跟了别得男人。

显然这三者是矛盾的呀。

三罪最多只能存其二,不可能三罪共存。

要么就是妻子与老王勾结,要么就是丈夫与老王勾结,不可能三个人同时有罪。

这简直自相矛盾啊!

吕公著还未看状纸,就道:“既然李四犯下戏卖之罪,其妻子是擅去之罪又从何谈起?”

既然是李四戏卖妻子,妻子就应该是受害者,怎么成了被告人啊!

张斐道:“曾氏在未完成纳征之礼,就自愿委身于他人,这分明就是擅去之罪啊。同理而言,陈裕腾当然也犯下夺妻之罪。”

审案无数的吕公著,这回也被张斐弄得头昏脑涨。

如果就常理而言,戏卖与擅去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但律法并没有规定这一点,律法只是解释何谓戏卖,何谓擅去。

那么如果分开来看的话,曾氏的确犯了擅去之罪,因为她是在没有完成纳征的情况下,就主动离开自己的丈夫,跑去跟别人结婚。

因为李四当时并没有赶着她走,反而是眼巴巴,泪汪汪,满是不舍。

陈裕腾亦是如此,他是在没有完成纳征的情况下,就将人家妻子给娶走了,这当然是属于夺妻,虽然中间没有人反抗,但不代表这就合法。

想了半天,吕公著可算是理清楚了,归根结底,就在那份契约的生效日期上,他们都以为自己完成了合法手续,可因为陈裕腾之后追究利息,而导致这一切都变得不合法,因为这个交易日期是定在六月十五,行为却提前发生在六月初三,又怎么可能合法,三人谁又能幸免。

此时此刻,不管是吕公著,还是许芷倩,都明白为什么之前张斐先让李四去祥符县告官,以及方才要控诉那份契约不合法,其目的就是要官府给出证明,表示这契约非常合法。

只要这契约合法,那么整个交易就不合法。

当然,如果三人都默认,那其实也算合法,官府也不会追究,关键现在是李四他不认,他认为自己违法,他若违法,其余二人自然也就违法。

但是真要这么判,好像又有些不合情理,就差这么十二天,然后就判三人重罪,人家李四、曾氏都还是受害者,这好像也不妥啊!

如果坐实罪名,除了坐牢,还得接受杖刑。

处罚是很严厉得。

毕竟这关乎礼法。

吕公著非常慎重道:“由于此案还涉及到陈裕腾与曾氏,本官还得调查清楚,再做判决。退堂!”

这个官司本来打得是民事纠纷案,吕公著也做好这方面的功课,哪知张斐这臭小子不讲武德,打着打着,就成了刑事案件。

官有政法,民从私契---可就不好使了。

既然是刑事案件,自然就更得慎重。

因为刑事案件的处罚,是远重于民事纠纷的。

关键吕公著也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虽然他已经理清楚整个事件的脉络,但他不敢轻易下决断。

而当张斐离开衙门时。

门口围观的群众是一个也没有少,但是......。

没有喝彩!

没有掌声!

没有泪水!

没有感动!

唯有懵逼!

围观群众们完全就听不明白,饶是经验丰富,熟读律法的吕公著,也都是想了半天,才将这个弯给转过来,更何况他们这些看热闹的平民百姓,他们对律法几乎是一无所知,这哪里转得过来呀。

关键张斐是帮李四来诉讼的,结果直接就将李四送入监狱。

干脆利落!

但是这样好吗?

今后谁还敢找你打官司啊!

岂不是自寻死路。

就这样,他们是呆呆地,甚至都带有一丝害怕地望着张斐独自一人离去。

因为谁也没有忘记,他们好像是两个人来的。

“张三哥!”

忽听后面有人叫喊,张斐回过头来,见马小义顶着满头大汗追了过来,“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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