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惊喜八零》,是作者“林叟”写的小说,主角是李小烽林秀英。本书精彩片段:重生回1986年,那年爸妈身体健康,两个哥哥还没遇难,妻子也刚嫁过来,风华正茂。这个年代不禁枪,不禁猎,是最狂野,最奔放,最热烈,也是最激情的年代!李小锋背上钢枪,踏进山林深处,放犬逐兔,撵鹿猎獾,与野猪狭路相逢,与猞猁沼泽对峙,与黑熊雪地鏖斗,与远东豹山林血战,肆意忘我,好不快哉!巴掌大的松茸,小臂粗的老参,肥硕滋补的雪蛤,价值千金的灵芝,时刻准备着被你发现。大山深处藏富贵,只有你走的够......
此时公梅花鹿的正前方和左右两侧,各站着一只凶狠狡猾的豺。
公梅花鹿虽然菊 门受伤,但依仗着体型身高的优势,争斗起来一时间倒也不落下风。
不过李小烽知道,从它不再试图寻找机会逃跑,而是停下来和豺群争斗的时候,它就已经死了。
正面的豺狗子摇着尾巴来回跑动,一边吠叫一边做出各种攻击姿势,吸引公梅花鹿的注意力。
右侧方那只则趁机绕到了公梅花鹿的后臀处,跳将起来一口咬在了它那鲜血淋漓的菊 门上。
公梅花鹿吃痛,昂的嚎叫一声,直接抬起后腿猛踹,同时愤怒的转身,试图用鹿角去撞击那只偷袭它的豺。
殊不知,豺群等的就是这一刻。
在它往右转身的瞬间,它的菊 门就彻底暴露给了左侧的豺狗子。
右侧那只豺灵巧的躲开后踢,死咬公梅花鹿的菊 门不松口,直到公梅花鹿回头要顶它时,它方才松口跑开。
一直在正面佯攻的那只大豺抓住机会,迅速跳起来死死咬住公梅花鹿的脖子。
同一时间,左侧的豺狗子已经在咬着公梅花鹿的菊 门拼命撕扯了,带起一溜溜的血花,痛的公梅花鹿又蹦又跳长嚎不止。
等到正面和左侧的同伴发力,原先逃开的那只豺迅速折返回来,趁公梅花鹿低头欲撞时,狠狠一口咬在了它的眼睛上。
剩余的豺群也在此刻快速围了上来,十几只豺掏肛的掏肛,挖眼的挖眼,咬脖子的咬脖子,放血的放血,各施绝活。
虽也有豺狗子不时就被踢飞、撞跑,但不消片刻,那只身形颇大,两百斤重的公梅花鹿就惨嚎着,被这群平均只有四五十斤的小东西给放倒了。
肠子都被豺狗子们从菊 门拽了出来。
公梅花鹿无力的躺在地上哀嚎,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豺群从菊 门处开始,一口一口的活吃掉。
这血腥的场面,连趴在地上的李小烽都不由的菊花一紧。
不过他心里也是由衷的佩服这些小家伙。
豺与豺之间那紧密的协同配合能力,佯攻手与实攻手身份之间的丝滑转换,真的是让他别开生面。
这些小家伙并不大,但就是能屡屡猎杀比他们大上许多的动物。
就比如这只公梅花鹿,可以说从头到尾都被拿捏得死死的。
不过这只公鹿也着实不太行,都没怎么反抗就被豺群拿下了。
多半是只病鹿~
看着豺群们井然有序的开始进食,李小烽也悄悄举起了手里的五六半。
山里打猎和在家里打死靶那根本是两回事。
死靶也就是练练基本功,熟悉熟悉枪械,说句不好听的,和纸上谈兵没啥区别。
上山打猎那就不一样了,受到的外界干扰因素会非常多。
就比如现在是黄昏时分,光线条件不是很好,和猎物之间的距离也稍稍有些远,豺狗子们还一直跑来跑去的,射击条件并不是很充分。
好在五六半的有效射程足足有四百米,目前这个距离,倒也不用去考虑风速什么的。
不过他只有一枪的机会。
按照豺狗子们那机警的性格和速度,一听到枪响,绝对会迅速跑开躲起来。
在现在这样的外部条件下,他补第二枪的话还真不一定能打得中。
李小烽把枪托抵在肩上,枪口对准豺群中那只体格最大,毛色鲜亮,背毛最红的豺王。
食指在扳机上扣了许久,李小烽最终还是枪口一偏,瞄向了豺王旁边那几只公豺中,看起来最瘦小的那一只。
“嘭!”
巨大的枪声震荡整片山头。
黄昏中,原本秩序井然,正在大快朵颐的豺群当场就乱作一团,哄的四散而逃,眨眼之间就全部消失在了荆棘中、莽林子里。
只留下一具豺尸,颓然倒在还未完全死去的公鹿身上。
李小烽从山坡上站起身,摸摸手里的五六半,感慨不已。
上午还那么狡猾,险些把自己引进险境的豺群,现在在五六半面前,也只有抱头鼠窜的份儿。
不愧是被誉为众生平等的神奇发明~
带着追风跑过去,李小烽拎起地上的豺尸,估摸了估摸,差不多得有三十斤。
重量还行,毛发虽然没有豺王那么鲜艳,但也泛着些许红色。
东北豺和其他地方的豺长的不太一样。
这边天气偏寒,东北豺身上的毛发要长得更长更密一些,毛茸茸的,因此要显得比其他地方的豺体型更大,也更好看一些。
李小烽颇为满意。
拿这只豺交差指定没问题。
将豺尸放在一旁,李小烽又拿起枪,对准旁边腹部还在一鼓一鼓,尚有半口气的公鹿。
“嘭!”
李小烽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活是肯定活不了了,那就走的利索些吧。
当然,这一枪同时也是为了震慑隐藏在暗处的豺群。
豺狗子不比其他动物,胆子大得很,虽然第一枪吓跑了它们,但是看身边来回躁动的追风,显然是有豺已经返回来了。
再度开枪之后,追风明显放松了许多,但还是寸步不离的跟在李小烽身边,警惕的来回巡视。
李小烽则走到公鹿的旁边蹲下,扳过鹿头,仔细观察。
这只鹿的额部角基很浅,底座还高,看样子年龄不大,应该只有两三岁。
不过看它的额头上,居然留有被人割过鹿茸的痕迹。
李小烽有些诧异。
活取鹿茸鹿是很痛的,非常容易遭到鹿的攻击。
这年头可没麻醉枪,所以猎人们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取野生鹿茸时都是一枪放倒,直接拿猎刀割,鹿肉拿回去吃掉或者卖掉。
只有鹿场,才会活取鹿茸。
李小烽哑然失笑。
怪不得豺群能那么快就放倒这只鹿,感情是只从鹿场偷跑出来的养殖鹿。
想了想,附近好像只有老柳树屯儿有个小鹿场,但是那里都已经废弃了好多年了。
“那就只能是平阳鹿场跑出来的。”
李小烽啧啧称奇。
平阳区的平阳鹿场,距离秃顶子山起码也有七八十里地,真不知道这只鹿是怎么一路跑过来的。
李小烽摇摇头,掏出五六半的三棱军刺,瞄准了这头公鹿的头部。
六月份,公鹿的“头茬茸”刚刚长好。
这个时候,鹿茸的质量最高,价值也最好!